| 昌平代理記賬機構談外商代表處設立
昌平工商注冊機構提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管理外商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暫行規定》第四條經批準的外國企業及其他外國經濟組織的常駐代表機構,依照本辦法辦理登記;
附公司注冊登記開辦流程圖
所需材料;
1、 申請書(由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公司信箋紙打印,正本)抬頭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 任命書(由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公司信箋紙打印,正本)抬頭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 合法開業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4、 銀行資信證明(正本,由開戶行出具半年內有效)
5、 租用辦公樓宇的合同(租用期一年以上,原件)駐在證明(原件)指定辦公場所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大樓公章)租賃證或戶口本證(復印件加蓋大樓公章)注:該辦公樓應屬市外經貿委認可的樓宇范圍
6、 擬派常駐代表的簡歷(正本)身份證件(復印件)
7、 擬派代表二寸彩色照片七張。
8、 首席如是中國人需提交與上海外服簽署的勞動合同和勞動手冊
9、 委托書(原件)
10、代表簽署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
11、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申報材料。
注:機構名稱要求意譯或音譯,申請書內容包括該企業簡介。
注冊資本:
昌平公司注冊機構:外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設立要求外商投資者在國內和國外有個最低限額的資金,稱為注冊資金。注冊公司時,在登記營業執照這一階段公司必須申報上注冊資金額。總投資額通過外商資本與債務的比例顯示。注冊資金應包括成立外國公司所需的全部投資費用和即將成立的新公司的開支費用。這包括支付租金、工資及采購產品等。外國公司如申明具體資金額但之后不提供,或是如所說注入了資金但之后又撤回注入資金,都是有罪的。注冊資金的申報可以證明該公司財政充足。
昌平代理記賬:理論上,對于外商投資者來說,大多數小型到中型公司的成立需要的最低資金為3,700美元(3萬人民幣)。但事實上,這樣注入的資金幾乎不夠任何一個公司初建的費用,為了通過批準,需要投入的資金往往多的多。總的來說,投資金額要視業務范圍,銷售量,公司規模和具體情況來定。中方當局會根據每個具體的項目個案來決定合適的注入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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